“太不值了,我现在什么都没了。”马立恒悔悟道。
“在马立恒心里,追求的不是为民服务,而是升官。”株洲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马立恒从仕途不顺到跑官要官,再到收受钱物,在株洲高新区重要岗位没“挪窝”的十余年间,从全国先进一步步走向深渊,其堕落轨迹让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警醒。
精神缺钙,仕途不如意便花钱跑官、迷信鬼神
年轻时的马立恒干起工作很有激情——在公安系统,曾因多次破获重要案件而立功受奖;39岁便任株洲市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人,成为正处级领导干部,通过改革让企业重焕发展活力,成为全国先进。一年多以后,即2005年底,调任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并兼任天元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然而,2006年以后,马立恒的仕途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一帆风顺。“一直原地踏步,我的思想态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变得随波逐流了。”马立恒在忏悔书中写道。
坐惯了升迁“快车”的马立恒没有正确认识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政策理解不深、理论储备不足等短板缺陷,反而怨天尤人。尤其是几次换届调整后,落选的马立恒认为自己未获提拔是因为“关系不够硬”,便不再把心思花在工作上,而是专门经营搭建各种关系,试图通过“跑官”来实现职务上的“弯道超车”。
2009年,马立恒经人介绍认识了“包装”成高干、自称“在省里乃至北京都有关系”的舒某。为了讨好舒某,让其为自己升迁“打招呼”,马立恒不惜花重金下血本。
“我让他准备一点‘活动经费’来协调关系,他马上就送来了30万元。”舒某交代,马立恒想通过他来“跑官”的迫切心理,让他有了可乘之机。
但马立恒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落入了舒某等人精心编造的骗局当中。
“我不是什么高干,也没有什么关系,他给我的‘活动经费’都被我们分掉、花掉了。”舒某说。
就是这样一个虚假身份,让官迷心窍的马立恒多年来对其深信不疑,先后送给舒某近百万元。在2011年、2016年换届选举都落选后,他仍寄希望于这个“高干”,并从认为自己“关系不硬”转而认为自己“运气不好”“风水不佳”,开始信奉鬼神之说。
“马立恒为了能升官,到全国各地求神问卦、烧香拜佛。”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一心想转运升官的马立恒经常请人“指点迷津”,甚至请人到家里、办公室摆弄风水。然而,这并未能让他转运,反而加速了他的堕落。
贪婪无度,连PVC排水管都向人索要
精神一旦缺钙,底线便很快失守了。
“马立恒的违纪行为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表现得特别突出。”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马立恒收受红包的理由多样:过年过节、母亲去世、儿子升学、购车买房、装修等都成了理由。
“马立恒是株洲高新区的领导,我是为了搞好关系,希望他多关照我们公司,多争取些政府补助,同时希望他在工作中不要为难我们公司。”对于为什么要给马立恒送红包,某科技公司总经理表示。
党的十八大后,送红包的少了,马立恒只好“另辟蹊径”寻找财路。“我之前‘跑官’也花掉了许多钱,当时小孩正在国外读书,经济压力比较大。考虑到这些,我答应侄子马胜军,帮他介绍承揽工程项目,他挣了钱就分给我一部分。”马立恒说。
为了借侄子之手“挣钱”填补自己“跑官”的亏空,马立恒利用打招呼、站台等形式在自己分管辖区内不遗余力地为马胜军承揽各类工程业务。
借马立恒的光,四五年时间,马胜军从依靠街边摆摊谋生,摇身一变成了开豪车、住豪宅的富豪。作为回报,马胜军先后给了马立恒160万元。
除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帮侄子站台敛财,马立恒还盯上了高新区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只要是园区内的企业,他都要在自己分管范围内揩点“油”。
“去年,马立恒装修自家别墅,从院子路面硬化用的混凝土,到厕所里安装的马桶,都是他从园区内的企业要来的。”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就连并不值钱的PVC排水管,都是他打电话让园区某管业公司总经理送上门的。
以权谋私,手中权力沦为捞钱工具
“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导致自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分析自己堕入深渊的原因时,马立恒这样说。
如其所言,权力在他手中已彻底沦为了谋利的工具,他完全不顾党纪国法。
2008年下半年,湖南省第三批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启动,株洲高新区产业园内还在建设厂房的某公司负责人吴某得知消息后,便找到当时分管园区产业的马立恒,想请他在补助资金申报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承诺把下拨资金的10%送给马立恒。
“马立恒十分卖力地为其‘跑腿’。”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为了帮该公司成功申请专项补助资金,马立恒不仅安排专人指导该公司准备申报材料,还亲自带人到上级审批部门极力游说、推荐。最终该公司顺利拿到了300万元补助资金,按照约定,马立恒分得30万元。
尝到甜头的马立恒,后来还借用该公司套取政府资金,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2009年9月,马立恒得知政府对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进行相应扶持,认为这是个捞钱的好机会。于是,在明知上述公司建设项目已全面停工,只是一个“空壳”、并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情况下,马立恒仍然帮该公司违规申报,使其顺利拿到了400万元扶持资金,马立恒如愿拿到了40万元“回扣”。
“马立恒在利用职权套取政府资金上可谓见缝插针,俨然把政府的各项资金当成了私人的‘唐僧肉’。”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2017年9月,株洲高新区产业园某电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宁某向分管园区产业的马立恒咨询政府是否有对企业的相关资金支持、该如何申报等问题。马立恒见到有机会套取“科技三项经费”,便详细告知了宁某申报有关扶持资金所需的材料,并且要求宁某在公司申报资金的基础上再加5万元。为了申报成功,宁某答应了。
很快,马立恒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这笔钱顺利拨给了该电子公司。而钱刚到账,马立恒的电话就追了过去,向宁某索要了多申报的5万元。
用这样的手段谋利,马立恒驾轻就熟,套取的资金都被其用于“跑官”及个人消费。就这样,他一步一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据了解,“官运不畅”的这十余年间,他利用手中职权共收受他人财物数百万元。
“从政为官毋贪念,后悔终身无良方,安身立命走正道,遵纪守法最康庄。”被查处后,马立恒写下了这首打油诗,但此时的悔悟已然太迟。
量纪量法分析
2019年11月26日,经湖南省株洲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立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日,经湖南省监委批准,株洲市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审查调查,马立恒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马立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报销。马立恒上述有关行为,亦构成职务违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马立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专项资金申报及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公司股票,涉嫌受贿犯罪。
马立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马立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第四十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