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杨,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从事基层检察工作34年,爱人去世、自己患病,磨难接踵而至,她却从未向命运低头,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骄人的业绩,诠释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风貌。
纪检监察工作牵涉广、责任重、难度大,素来被干警们称为“黑脸”部门。2003年,肖杨任纪检组长,改革后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她对单位的纪律作风及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时,敢于红脸,敢于较真。
2014年8月,单位买了一台电脑,事前没有经财务及纪检部门审核,一名部门负责人拿着副检察长审批过的单子找她签字,被她顶了回去。2015年7月,该院荣誉室装修,肖杨提出将装修合同交由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议,帮助项目少花费近3万元。2014年以来,该院采购装修等建设项目有六七项,在她的监督参与下,做到了项项程序合法合规,节省开支20余万元。
“近年来全院检察干警挡住了形形色色的诱惑,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这离不开肖杨的付出。”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说。
肖杨深知,己身正方能正人。年轻干警收下了来打听案情者的烟酒,被肖杨知道了,烟酒退回去了,年轻干警还做了检讨;肖杨表叔的儿子涉嫌犯罪,找到肖杨老母亲,想找肖杨疏通一下,肖杨只有一句话:“不行,坚决不行!”
不悲观、不消沉,肖杨凭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带病坚持工作,诠释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谈到对“担当”的理解,肖杨说:“无论在什么职位,扮演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责任,履行什么义务,都要做好自己应该干好的本职工作,遇事不推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