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部分重点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现场推进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安委〔2015〕4号)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督促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确保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1.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确保完成隐患整改年度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督促有关企业全面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及时消除潜在风险,确保管道安全可靠运行。(国家能源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分工负责)
3.各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动隐患整改项目审批进度,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协调推动和督导检查
4.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协调推动力度,定期通报各地区隐患整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推动完成剩余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地方政府、中央企业配合)
5.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督导检查,督促重点、难点地区基本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召开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现场推进会,对全国隐患整治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再推动、再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
6.督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要求,加快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抓好油气输送管道规划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在编制城乡规划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防护距离,强化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查,并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企业配合)
8.结合具体管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加大对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油气输送管道用地补偿存在的问题。完善管道工程用地方式,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明确管道用地土地权利,进一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企业配合)
9.参照跨地区经营所得税收入分享方法,研究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通过地区税收分成政策。(财政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企业配合)
四、依法打击危及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10.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搭乱建、盲目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国家能源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配合)
11.建立健全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继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犯罪活动。(公安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加快推进管道检验检测与信息化建设
13.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及时消除管道缺陷,保证本质安全。重点推动高后果区域管道检测评价工作,力争在役管道检验周期范围内的全面检验率达到80%。推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建设,开展中央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使用登记。(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牵头,有关企业配合)
14.按照已制定的建设方案和标准,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国家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搭建和测试工作,督促有关中央企业将具备条件的管道数据纳入系统管理。(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牵头,有关企业配合)
六、持续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5.按计划统筹安排,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修订)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