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陕西日报(5版)对集团公司助力高速公路服务区“煤改气”进行报道,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本报讯(通讯员 刘薇)作为“气化陕西”二期工程中的“道路气化”工程,省高速集团黄陵、渭南西等1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煤改气”项目日前正式启动。该项目由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积极配合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的铁腕治霾行动,按照燃气集团安排部署,交通能源公司提出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气站系统服务新模式。以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气站作为供给气源,集高速运营车辆提供加气服务、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推广应用“煤改气”服务、高速公路毗邻和近邻村镇“气化”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区域内天然气对车用燃油、散煤燃烧及其他燃料的替代,积极助力铁腕治霾。据测算,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气站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5072.3吨、PM2.5排放706吨、CO2排放123.6万吨、SO2排放2816.1吨、NOx排放1408.1吨、固体废物排放55.3万吨,具有良好的社会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