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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集团所属省天然气公司建立四个传导责任链明确十六条措施促进“四个责任”协同落实
时间:2020-09-22 11:04:57  浏览:0次  来源: 秦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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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秦风网对陕西燃气集团所属省天然气公司建立四个传导责任链明确十六条措施促进“四个责任”协同落实进行报道,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有机结合,燃气集团所属省天然气公司建立四个传导责任链,明确十六条措施促进“四个责任”协同落实,确保一旦有关责任主体出现“卡壳”,其他责任主体能够及时跟进纠偏。

一是建立“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传导责任链。班子成员每年在党委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党委书记经常性点评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每年年中集体约谈一次,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个别约谈或提醒谈话,谈话时由党委书记指定党务部门负责人作记录,谈话记录向纪委备案,纪委强化督促整改。下一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每年对下一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

二是建立“纪委—党委、下级党组织”传导责任链。制定并落实《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管理制度(试行)》,破解纪委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党委监督难题。纪委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加强专项监督,每年选取部分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在纪委会上述责述廉,建立纪委委员联系下一级党组织工作机制,纪委委员每半年至少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工作,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三是建立“纪委—党委班子成员—责任领域”传导责任链。纪委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中发现有关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呈报党委书记批准后,通过抄告、履责提示函形式向班子成员反馈提醒,由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单位)抓好整改。班子成员经常点评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个别约谈或提醒谈话,谈话时由班子成员指定党务部门负责人作记录,谈话记录向纪委备案,纪委强化督促整改,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四是建立“党委—纪委—下级纪检组织”传导责任链。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初审议纪委年度工作报告,党委书记对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确保党委对纪检工作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监督。党委书记参加纪委每半年召开的纪检工作座谈会,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由纪委和下一级纪检组织抓好落实。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一把关”。纪委书记对纪委班子成员、下一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每年年中集体约谈一次,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个别约谈或提醒谈话,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监督责任。(陕西燃气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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