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一系列指导精神,根据8月17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整体部署,8月19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蔡鑫磊带领人事处、经营管理处、财务处等处室相关人员对集团公司在渭南地区所属企业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开区加气站、高新区加气站、华洲分公司华洲分输站,陕西燃气集团渭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井、4#井、11#井及股份公司所属西安分公司渭南分输站、白水分公司、澄城分公司的一线场站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细致检查与核查,虽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各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均存在一些安全漏洞,例如危险警示标识不明确、仓库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检查组对相应公司负责人及岗位人员现场给予了批评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立即制定方案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华洲分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史宝红主持。会议学习了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听取了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随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检查组首先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及一线操服人员都应以身作则,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汲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最后,蔡总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防止出现监管缺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和督促各生产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集团公司“稳增长、稳投资、稳安全”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