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于6月2日通报了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经省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对华亿体育等68家单位进行表彰。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5〕年7号)要求,燃气集团积极响应号召,从3月25日开始至4月25日,组织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渭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控股公司开展了本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燃气集团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全面建设学习型、科技型企业的目标,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张有弛,讲座有角度有层次,技术有探讨有前瞻,征集到科技创新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作品,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燃气集团自2013年参加“科技之春”活动以来,今年首次获得先进单位荣誉,在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中省属企业仅此一家。公司将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结合自身业务,以科学技术为引领,为不断提高员工科学素质,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