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干部参加了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为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此次公开庭审是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组织的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为公诉人。为了丰富未央区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的生动性、针对性,西安市未央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组织了此次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集团公司作为协会副会长单位,组织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及各控股公司财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庭审现场,庄重严肃,通过公诉人的案情及定罪量刑陈述,被告人代理律师的辩护陈述,合议庭的深入询问,让参加人员对案件有了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有了一个对照检查,教训深刻,令人反思,违法必究,警钟长鸣。
参加此次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是集团公司纪委开展的党风廉政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传的活动之一,也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整合企业内外教育资源,对廉政教育的创新和拓展。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提升廉政宣传教育效果,为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