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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6-08-05 00:00:00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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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强化我省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打造西部科学发展新引擎、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依照《陕西省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2015-2020年)》(陕发〔2016〕4号文件印发),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着力构建交通商贸物流中心

1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加强“米字型”高铁网建设,统筹建设大西安轨道交通和关中城际铁路。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陕西段建设,增强等级公路联通能力。推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前期工作和户县机场搬迁工作,加快省内支线机场建设。

2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启动西安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建设。加快西安综合保税区多式联运监管中心、进境粮食和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西安港铁路口岸监管区改扩建等建设,争取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获批,启动进境种苗指定口岸申报。加快国家进出口粮食检验检疫信息平台建设。

3大通关建设。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三互”大通关等便利化改革,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合作。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国家收入局开展关际合作。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航空产业综合保税区申报设立工作。

4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西安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布点。支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高新区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5进出口贸易。做好美光、三星、西飞、隆基、迈科等重点龙头外贸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力争新增进出口企业1500家。鼓励企业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遴选支持200家陕西品牌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丝绸之路世界贸易中心项目建设。

二、着力构建国际产能合作中心

6加快“海外陕西”建设。支持陕汽、法士特、陕鼓等优势装备制造企业在沿线国家布局设点。鼓励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陕西粮农集团等省内粮企在中亚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基地。支持省内物流企业与沿线国家共建物流服务基地。

7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中韩产业园、中俄丝路创新园、中吉空港经济产业园、中意航空谷、中以创新示范园、泾河新城美国科技产业园、半导体国际合作产业园、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等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

8强化技术服务合作。发挥资源勘探和综合利用优势,鼓励陕西煤化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省内优势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勘探开发。支持我省建筑、铁路、公路和电力四大领域企业加强横向合作,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联合体项目,参与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竞争。

三、着力构建科技教育中心

9强化科技领域合作。发挥科技合作项目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探索在海外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中俄丝路创新园、西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欧亚创意设计园建设。

10强化培训教育合作。与沿线国家建立双边、多边教育合作机制,开拓以师生互访为重点的交流。搭建“一带一路”战略智库联盟,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教育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加快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争取上合组织大学落户陕西。

四、着力构建国际旅游中心

11深化国际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客源市场开拓和培育,增开西安至暹粒、阿拉木图、伊斯坦布尔、旧金山、迪拜等国际航线,开行西安至乌鲁木齐旅游专列6—8列。办好2016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

12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建设陕西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系统,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构建海外旅游宣传推介网络。

13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构建“丝绸之路起点”风情体验旅游走廊、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增强陕西旅游的国际竞争力。加强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研发设计,丰富特色旅游商品。

五、着力构建区域金融中心

14发展金融机构。加快金融聚集区建设,争取更多中外合资机构、外资融资机构和中外金融服务机构在陕设立分中心或分部。

15扩大金融开放。建设丝绸之路能源金融贸易中心,打造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交易和结算平台。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在省内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启动“海外陕西”产业发展基金。

16深化金融创新。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扶持优势产业产品输出,支持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拓展境外业务。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陕西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搭建“一带一路”国际金融网络信息服务平台。

六、搭建人文交流平台

17建设历史文化基地。挖掘陕西特有的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文化标识、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加快历史文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备忘录》,结合遗址保护,打造以“汉风古韵”为主题的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区。

18扩大民间往来。举办丝路沿线国家青年领袖圆桌会议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周、“一带一路”青少年人文社会交流友好往来等活动。强化与哈萨克斯坦东干协会文化交流,做好妇女对外交流合作。与沿线国家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领域的交流合作,重点推进中亚考古工作开展。

19强化医疗合作。推动中医药合作交流,加快哈萨克斯坦“陕西医院”建设。鼓励省内医药类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继续开展苏丹、马拉维援外医疗服务工作。

20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合作,营造建设丝路新起点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省内名优企业及产品的形象展示和推广宣传力度。争取在国外投放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推动宣传走出国门。

七、强化国家生态安全新屏障

21开展国际交流。与沿线国家加强环保政策、技术交流合作,举办生态环保国际论坛及相关培训。与韩国在我省联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共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产业园。

22推进项目建设。开展亚行贷款碳汇试点研究、森林碳汇教育、森林体验与森林疗养等项目,加快建设秦岭国家公园。

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23发挥国际平台作用。办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G20农业部长会议、G20妇女会议、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文化展和商品贸易展等重大活动。推动“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参加2017阿斯塔纳世博会准备工作,及早谋划筹办国家“一带一路”高峰论坛。

24加快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更多沿线国家在陕设立商务代表处,加快西安领事馆区建设,做好柬埔寨、马来西亚在西安设立总领馆后续工作。在中亚国家连片发展友城,推进与沿线国家地方政府的务实合作。

25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简化境外投资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推动欧盟国家在陕建立签证代办机构,建设陕西国际采购中心。简化企事业、科研单位人员赴丝路沿线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商务活动审批手续。

26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与丝路沿线国家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办好国际知识产权会议,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依托西安外国语大学全国翻译实践教育基地和陕西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平台,建设以培养外语类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实践基地。

 九、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27建立“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出台我省重大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我省“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库,力争把我省更多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层面。依托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设立“一带一路”大数据研究中心。

28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整合驻外商贸服务机构,设立驻外商务代表机构,积极推进丝绸之路商务理事会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与支持。

29完善境外安全预警保障机制。出台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企业通报境外安全风险信息,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建立我省“一带一路”境外安全保障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30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国家部委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全省国际产能合作机制,建立省级国际产能合作金融保险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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