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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 行动方案
时间:2016-08-05 00:00:00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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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确定泉州为重点布局的15个沿海城市港口之一。2015年11月,经福建省政府授权,福建省发改委、外办、商务厅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支持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为充分发挥泉州“海丝”起点城市在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和省核心区建设方案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特制订并发布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一带一路”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部署,推进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五个泉州”建设,突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发挥贸易基础、产业基础、华侨资源、文化资源、港口潜力、企业家队伍六大优势,以文化引领、经贸合作、互联互通、互惠互利为主线,以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重点,组织“十大行动计划”,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滚动推进一批示范带动项目,加快实现早期收获,致力打造推动“海丝”海陆统筹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面向“海丝”民营经济开放创新的重要门户、促进“海丝”多元文化交流展示的重要纽带、增进“海丝”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发挥先行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点城市和开放门户。

近期目标:至2020年,在“海丝”先行区关键项目、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果,实现一批早期收获项目,争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达250亿美元,境外累计投资20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服务贸易产值占GDP比重达30%,人均GDP与经济发展速度在“海丝”核心区中居于前列。

中期目标:至2025年,基本建成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贸易投资更加自由化、金融更加开放、对外合作交流更加紧密、人员往来更加便利,泉州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枢纽港,成为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的新门户、新高地。

远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立足海西、对接台湾、辐射内陆、联通“海丝”的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实现古港古城复兴,广泛建立开放包容、和谐稳定、科学高效、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与交流平台,泉州成为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城市和充分展示“海丝”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在“海丝”沿线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二、空间布局和努力方向

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布局和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重点合作布局,以东南亚、南亚、中东为合作重点区,以中亚、欧洲、东北亚、非洲为合作拓展区,以大洋洲、美洲和俄罗斯远东地区为合作延伸区。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中,要发挥好泉州的优势,全力在以下六方面先行先试。

(一)在推动华侨华人参与“海丝”建设上先行先试。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机遇,发挥泉州华侨优势,扎实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动员泉籍华侨华人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东南亚等泉籍华侨华人集中地国家在文化、经贸、金融、科技、教育、新闻、海洋、旅游及中医药等领域的合作。规划建设华侨海洋城、侨商与民商联合创业区、华侨综合保税区、华侨自贸区,吸引华侨华人回归创业,形成华侨华人聚集发展创新区。

(二)在推动泉台港澳共促“海丝”建设上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独特的台港澳人文、经济文化资源等优势,努力深化提升泉台港澳在“海丝”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做大做强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扩大对台经贸合作。积极承接福建自贸区辐射,争取平潭岛对台政策落户泉州,推进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对接合作,探索泉台两地“两区两园”的合作模式。深化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的泉台经贸合作。加快泉台港澳在海上丝绸之路经贸、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联手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

(三)在推动民营经济国际化和引领制造业绿色智能转型上先行先试。深入实施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保障和推动民营经济国际化,实现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的制度环境。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推进高水平“引进来”,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扩大双向投资合作,联合侨商、台商“走出去”,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贸合作园、产业合作园区、商品城等,持续推进人员往来和双向贸易投资。抓住“中国制造2025”机遇,实施“泉州制造2025”行动纲要,加快实施国家“数控一代”工程和“支持企业全方位创新”行动,推进“泉州制造”向“泉州创造”、“泉州智造”转变,夯实企业“走出去”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基础,提升民企的国际竞争力。

(四)在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服务“海丝”建设上先行先试。深入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创新金融服务,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努力打通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拓展金融对外开放合作通道,争取在资本项目可兑换、外汇管理改革、跨境人民币使用等方面成为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双边、多边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发推动“海丝”建设的贸易金融产品,提升泉州金融国际化水平。积极申请扩大对伊斯兰国家金融开放,吸引伊斯兰国家金融资本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

(五)在推动“海丝”文化国际交流合作和中华海洋文明传承创新上先行先试。大力加强泉州城市对外传播和推介,着力实施外宣阵地拓展、影视展示推广、对外文化交流、新闻媒体宣传、海外城市推介等泉州城市国际形象推广五大工程,提升泉州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泉州与“海丝”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传播好“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声音。挖掘泉州开放包容的海洋文化遗产,弘扬开拓进取的海洋精神,弘扬中华海洋文明,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泉州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多元宗教文化中心、华侨华人闽南文化原乡、历史文化遗产宝库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精神价值,促进文化的互动交流和文明互鉴。创建中华海洋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建立海洋文化生态保护体系,构建海洋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高端创新平台,大力推进中华海洋文化在传承基础上的创新。

(六)在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城市合作上先行先试。适应国际大型集装箱运输和国际邮轮靠泊需要,加快港口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立体交通体系,推动与“海丝”沿线港口城市的互联互通,加快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枢纽港。积极支持“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以及联盟工商理事会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等重大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海丝”沿线城市建立友城、友港关系,选择与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海丝”沿线国家重点城市缔结友城,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拓展合作交流空间,不断扩大泉州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中的影响力,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基点城市和海陆丝绸之路联接的重要节点。

三、实施十大行动计划

(一)“海丝”泉州港口复兴行动计划。顺应全球深水集装箱航运加快发展、“大船深港”时代到来的趋势,充分发挥泉州深水港建设的优良条件,推动泉州港列入全国主要港口名录。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50万TEU;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上航运线达20条、空中航线11条,缔结友好港口5个。

1.构建“一带一路”陆海联接新通道。建设“一横三纵”铁路网,加快推进兴泉铁路建设,对接与国内陆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及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构筑泉州、西安、昆明三方联通大通道,加快推进陆地港建设,实现海铁联运。加快建设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中化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秀涂港区铁路支线建设。加快建设“一环两纵三横五联”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厦沙高速泉州段。争取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获得更多的航权、时刻资源,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等优惠政策,重点开通和加密至东南亚、南亚、中东等“海丝”沿线国家的航线,拓展国际航空货物业务,建设临空物流园区;做好泉州新机场和大港湾航空产业城的规划建设。

2.提升港口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泉州港深水泊位整体容量、增强通航等级,重点加快秀涂作业区16#泊位、石湖作业区5#—6#、肖厝5#—6#、石井16#—19#等码头泊位建设;加快建设泉州湾航道二期、湄洲湾航道三期,推动斗尾国际深水集装箱码头规划建设,推进以深水集装箱、大型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建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枢纽港。加快建设“海丝”现代国际物流基地,推进出口加工区、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德化等地的临港物流园区、大型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集散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综合服务功能,争取获批更多进境指定口岸,探索实施与东盟国家、台港澳地区关检机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打造便捷通关体系。

3.扩大与“海丝”沿线港口城市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泉州港与“海丝”沿线主要港口城市缔结友好港口、互设办事机构、拓展代理业务等,近期重点推动与沙特阿拉伯达曼港结对。鼓励国际航运经纪人公司和大型船舶管理公司在泉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来泉投资建设港口码头,支持航运企业在泉州港增开与“海丝”沿线国家间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支持泉州航运企业参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的航运及配套设施建设。

4.推动泉州古港转型发展。弘扬泉州“海丝”古港文化,实施“古港转型升级”行动,推动后渚港区功能转型置换,规划建设游艇专用码头,建设与海湾城市良性互动的滨水休闲旅游港区,成为“海丝”文化展示、滨海旅游开发、蓝色休闲娱乐的重要文化旅游基地,打造古港文化旅游品牌。调整秀涂“人工岛”泊位功能,推进泉州湾国际邮轮码头规划建设,加快古港古城联动发展,构建海洋城市文化旅游新格局,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二)“海丝”双向投资贸易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泉州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间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着重发展与东盟、南亚、中东等国家的合作,加快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双向投资贸易,提升泉州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1.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影响力的经贸合作平台。发挥“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及其工商理事会内引外联作用,加强沿线城市间、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建立“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常态化商务合作机制。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的沟通协调,做强做优“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整合相关县(市)纺织鞋服、雕艺、石材、建材、水暖卫浴、机械、茶业、陶瓷、香品等产业优势,促进泉州会展业加快发展。积极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及企业参与办展,争取办成国家级专业展会。拓展“泉州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深度,赴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中亚、中东欧等国家拓展新兴市场,在当地建立商品展销基地,提升活动实效。参与开展“海丝福建周”活动,在东南亚等国家举办“经贸文化周”,不断扩大泉州经贸文化的影响力。

2.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推动民营企业组团“走出去”,在“海丝”沿线城市共同设立经贸合作区、工业合作园区、商品城和营销中心,条件成熟时建立境外海关特殊监管区,支持相关企业加快“走出去”开展项目投资、矿山开发、金融合作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走出去”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民企跨国公司。鼓励“走出去”民营企业在泉州设立海外业务总部,探索开展准离岸贸易和国际结算中心业务,进口“海丝”国家资源产品、农副产品等,在泉州加工后返销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探索设立“海丝”产业合作园区、国际创新园,发展多边贸易、建立双向投资体制等,积极吸引“海丝”沿线国家企业来泉投资,争取引进更多先进技术、扩大项目规模,与“海丝”沿线国家在自贸园区建设,以及大宗农产品、工业原料、矿产资源、海洋产品等合作领域取得突破。

3.创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新平台。积极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城市,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体系,加快推进跨境电商、期货交割、融资租赁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支持晋江陆地港建设整合海陆空资源的多式联运国际陆港,将国际陆港、保税物流的功能延伸至港口物流、国际快件等方向。推进“泉州购”平台及泉州出口加工区及配套园区、晋江陆地港、中兴海丝外贸电商、石狮海西电商园、德化电子商务园等建设,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推动虚拟产业园从线上线下同“海丝”沿线国家和城市开展对接。推动4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0个省级开发区转型升级,实现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有效对接。

(三)“海丝”发挥侨力、携手共赢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广大泉籍华侨华人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作用,使之成为深化“海丝”经贸文化交流往来、服务“一带一路”大局的重要桥梁纽带。

1.发挥侨力,参与共建21世纪新丝路。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入“钻石十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活动开展等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泉州发挥泉籍侨领、泉籍华人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东南亚泉籍侨胞的贸易网络优势和东南亚市场优势,在泉籍华侨集中的国家参与经贸合作区建设,开展项目合作。在东南亚选择一批港口城市、华侨聚集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城市建立友城关系,助推泉州与东南亚国家的人员互通、文化交流、经贸合作。

2.携手共赢,探索侨商民商开拓丝路新途径。发挥泉籍侨商、民商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作用,打造侨商、民商合作新平台,邀请国内相关城市民商、沿线各国侨商代表参加,争取在泉设立“海丝”侨商、民商总部,促进广大侨商、民商加强合作,共同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邀请国内相关城市商会、异地商会参与21世纪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及联盟工商理事会,并逐步拓展至海外国家城市商会,召开相关工商论坛、举办会展,开展双向投资贸易对接等活动,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携手开展更多“海丝”城市项目合作。

3.维护侨益,建设服务侨商新平台。主动跟踪、对接港澳台、海外侨商资本的投资动向,科学策划运作招商项目,加快莲花汽车等一批与东南亚合作项目和侨资项目落地,实现互利共赢。结合国家级“金改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和争取支持侨商参与新丝路建设的先行先试政策,争取在泉州设立海上丝绸之路侨商银行、华侨综合保税区、华侨自贸区等,举办华侨华人商品博览会。进一步落实新时期侨务政策,积极探索保护华侨权益的新举措。建设东南亚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涵养侨力资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愿景发挥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奉献史馆”建设,提升该馆对外交流功能;充分发挥世青会、留联会、侨青会等平台作用,加强与海外泉籍侨领、社团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吸引二代、三代华侨回乡创业的服务工作。

(四)“海丝”阿拉伯新走廊拓展行动计划。依托泉州与伊斯兰国家的历史联系、现实基础,致力深化在石化、金融、矿山、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到2020年,泉州与阿拉伯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额达130亿美元,其中进口达90亿美元。

1.建设“海丝”产业合作平台。争取依托泉港、泉惠石化园区设立“海丝”石化产业合作园区,在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石化产品交易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不断扩大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和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原油贸易、天然气开发、石油工程等方面的合作规模。依托南安水头等石材贸易加工中心,推动与伊朗、土耳其、沙特、阿联酋等国家在石材贸易、矿山开采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打造国际“海丝”石材产业合作新平台,积极组织民企“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争取设立中国清真产业发展中心,开拓54个伊斯兰国家新兴市场。

2.打造伊斯兰金融集聚区。积极申请扩大泉州金融业对伊斯兰国家开放程度,推动泉州民企开拓阿拉伯国家市场;引进伊斯兰国家保险等机构来泉设立代表处、设立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争取发行伊斯兰债券等;加快推进石油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化试点,大力发展面向阿拉伯国家的离岸金融业务等,积极吸引伊斯兰国家金融资本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

3.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充分挖掘泉州丰富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建设“海丝”遗迹灵山景区改造提升项目、石狮郭坑回族村生态文化园、台商投资区伊斯兰旅游文化综合体等项目,加快伊斯兰文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吸引伊斯兰国家游客来泉朝圣观光、旅游购物。

(五)“海丝”绿色智能制造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推动泉州制造业创新转型,致力建设“海丝”绿色智能制造基地,科学引导泉州制造“走出去”,与“海丝”沿线国家更好地取长补短、合作共赢。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新优势,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1.打造“中国制造2025”样板区。实施国家“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纺织鞋服、建材家居、机械装备等产业广泛运用数控技术、实现智能化生产。持续深化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合作,采用“技术+团队”等方式引进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攻关,提升泉州制造业的高端化、智能化水平和创新能力。

2.培育“走出去”绿色产业基地。立足现有产业分布基础,推动相关产业园区加快绿色循环改造步伐。推动纺织鞋服产业抓紧实施“智造名城”、“东方米兰”等计划,引导泉州体育运动品牌组建产业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加强在面料、智能设备等方面的创新和对接推广;鼓励建材家居产业加快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打造石材水暖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机械装备产业,引导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泉州制造业“走出去”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推动在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国家建设纺织、服装、粮油、制鞋、机械等产业合作园区。传承创新古代“海丝”产品,推动茶、香、陶瓷、雕艺等产业提升国际影响力。

3.建设“海丝”现代服务业专区。认真学习借鉴台湾、深圳等地经验,大力推动工业设计发展,促进泉州传统制造业加快提升产品和品牌内涵。推进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总部会展等一批重点基地、园区、项目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加速融合。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业大数据中心、供应链管理基地、商务信息服务中心、区域金融创新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民企“走出去”指导服务中心、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基地等,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服务。

(六)“海丝”金融创新行动计划。建立泉州企业“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大力提供企业“走出去”投资融资综合服务。加大我市“金改区”在涉外金融领域的先行先试政策力度,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双边、多边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发推动“海丝”建设的贸易金融产品等。

1.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积极争取设立国家“丝路基金”泉州子基金。争取泉州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海上丝绸之路民商银行。争取国家加大对泉州与“海丝”沿线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泉州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互联网支付牌照基础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等,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为泉州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提供外汇管理服务。

2.建设金融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泉州股权融资服务中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以及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新型要素市场,推动跨境贷款、境外发债、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中资银行离岸业务、新型要素市场建设等金融创新业务落地实施。继续实施“引金入泉”,积极引入“海丝”沿线国家地区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来泉设立分支机构,引进设立金融结算交易平台,争取设立泉港、泉台合资证券公司。争取在泉设立东南亚农副产品、工业原料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加快推进中心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晋江、石狮、南安、安溪等地金融集聚区建设。

3.丰富金融创新产品。鼓励在泉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支持民企参与“海丝”建设专项基金,支持金融机构用好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政策,与“海丝”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创新产品,引进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等金融项目,鼓励在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海丝”沿线跨国企业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推动符合条件的泉州企业赴“海丝”沿线国家发行人民币债券,为泉州民企参与“海丝”建设提供外币结算服务等,并根据我市企业需求增加进出口信用保险、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相应产品。抓好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工商理事会成立大会签约基金的对接和项目落地。

(七)“海丝”自贸区建设行动计划。发挥泉州侨台优势,继续争取获批面向“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定向自贸区,接受自贸区政策辐射,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经贸合作国际化水平。

1.探索建立自贸区政策新体制。建设国际营商型政府,加快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建立完善与自贸区政策、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依法透明、可预期的贸易投资和金融惯例体制与高效营商环境;其中,泉州出口加工区探索建立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为主要特色的管理体制,泉州台商投资区探索建立以对台产业对接、融合发展和承接“海丝”产业合作、协作园区为主要特色的管理体制。

2.推进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按照自贸区管理模式,推进泉州出口加工区、台商投资区构建“桥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邮通、网络通、口岸通”的集疏运及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地方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关港贸一体化的公共信息及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加快台商投资区出口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

3.积极争取自贸区政策支持。争取推动“金改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自贸区政策的叠加协同,突出对台和华侨优势,争取获批相关先行先试权限。加快推进泉州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合保税区,待获批后争取进一步申报扩区,有针对性地将部分海港、空港及物流配套区域纳入综保区范围,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支持在泉州市内同步复制推广福建自贸区政策功能,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支持优先在泉州“海丝”先行区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政策经验,加快与监管部门对接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主动承接相关政策的辐射及延伸。

(八)“海丝”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目标,传承保护“海丝”历史文化,积极推进中华海洋文化的传承创新,加快建设环湾中心城市,打造融海洋经济、科技、文化、旅游、生态为一体的现代海洋城市,展现泉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的新形象。到2020年,全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达285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0%。

1.传承保护丰富的海洋文化遗产。继续推进“海丝”申报世界遗产,传承保护好泉州丰富的海上丝绸之路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思想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古遗址、古遗迹等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遗工作。注重发挥已申遗成功的南音、木偶戏、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闽南木结构营造技艺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为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贡献。

2.建设“海丝”现代海洋城市。构建泉州滨海环湾城市新格局,抓紧配套完善环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用PPP等融资方式,推进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一湾两江景观整治工程、崇武至石湖环湾滨海大道提升工程、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海丝”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海丝”国际会展中心、“海丝”国际会议中心、“海丝”国家艺术公园、“海丝”世博城、当代艺术馆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提升泉州海洋城市新形象。

3.加快海洋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海洋科研机构、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加大海洋科技合作研发力度,推动海洋科研成果的转化,提升海洋产业的创新能力。加快发展以海工装备、船舶修造、游艇制造、北斗导航及通讯为主的产业。积极申请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及项目,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渔业的合作,积极推进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等项目,推动泉州远洋渔业口岸及加工贸易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及海洋文化教育培训、海洋产业创业孵化、两岸海洋合作交流、海洋历史博物展示基地等配套设施。

(九)“海丝”文化旅游合作行动计划。以建设“东亚文化之都”、承办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暨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永久落户泉州为契机,大力传承弘扬、保护开发丰富的“海丝”文化遗产,打造立足亚洲、走向世界的城市文化品牌,建设世界“海丝”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到2020年,文化产业、旅游业增加值分别超600亿元,年接待游客超1亿人次,其中接待境外游客超400万人次。

1.打响“海丝”文化品牌。常态性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举办“海丝”文化旅游国际博览会,注重凸显泉州“海丝”文化旅游特色,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海丝”文化“走出去”,创作一批“海丝”文艺节目,举办泉州“海丝”文艺、文物境外展演、展示等活动。参与建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旅游商务合作机制,积极推广泉州“海丝”国际文化旅游品牌。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媒体合作联盟、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媒体高峰论坛,加强泉州与“海丝”沿线各国城市的新闻交流、媒体合作、城市相互推介等,促进各国城市互相了解,增进友好往来,为“一带一路”愿景及“海丝”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泉州与东南亚、台港澳及“海丝”沿线国家在中医药方面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 “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争取升格为“中国泉州—海上丝路国家(地区)中医药学术研讨会”。

2.打造展示“海丝”文化的重要窗口。加快实施《“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持续推进“古城文化复兴”计划,推动“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加快建设泉州老城区西街片区保护改造、城南街区保护改造、老城区多元宗教文化展示、新门街“海丝”旅游文化一条街、丰州古城保护改造、九日山海丝文化旅游区、洛阳桥文化旅游区、石狮永宁(古卫城)、惠安崇武历史文化及滨海旅游区等项目,启动德化陶瓷烧制技艺申报世界“非遗”。以现有海外交通史博物馆为基础提升改造、扩大规模,进行扩建和规划建设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加快“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基地等重要载体建设,促进泉州古城区、古港区(后渚港区)传统与现代有机融合,建成面向世界展示“海丝”文化的重要窗口。

3.打造“海丝”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做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宣传营销,组织“海丝”文艺演出、编辑出版“海丝”文化旅游丛书、拍摄泉州“海丝”影视作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导游队伍,探索建立“海丝”旅游服务指导体系及系列标准。重点打造泉州“海丝”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科学保护、整合开发相关县(市、区)“海丝”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积极参与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加强同世界旅游组织联系与合作。依托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加强与欧洲、阿拉伯文化之都,东南亚历史文化名城等的人文交流和友好往来;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活动,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台港澳地区、东南亚华侨华人文化的交流往来,形成对外统一的文化旅游交流品牌。

(十)“海丝”人才培养引进和人员往来行动计划。大力培养引进与“海丝”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交流往来所急需的人才,积极向海外青年学生、华裔新生代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经贸、文化、新闻、教育等方面人员往来的便利化。

1.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育对外文化交流、涉外法律、港口航运、海洋渔业、涉外旅游、涉外金融、自贸区、外语外事等方面的人才。充分发挥泉州市留学人员暨归国创业人员联谊会作用,建立留学人员翻译志愿者队伍,为经贸文化交流提供服务。积极引进国际名校来泉办学培养人才,推动泉州高校与“海丝”沿线地区高校成立校际联盟、共建研究基地,设立与“海丝”相关的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鼓励各高校教师申报立项。支持泉州高职高专院校整合资源、创新举措,加大职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德化建设国际陶瓷艺术研究与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依托华侨大学资源,建设东南亚政府官员教育培训基地,与阿拉伯国家联合开展阿语培训。重点扩大华侨大学等高校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办学规模,支持华侨大学建立泰国分校、与“海丝”相关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依托华侨大学吸纳各方研究力量,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增加对“海丝”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基础性研究,打造国家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高端智库和前沿重大学术平台。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推动华侨大学等高校积极开展华裔学生中文夏令营等校际交流活动;建立东南亚华裔学生教育文化交流基地,进一步拓展面向东南亚区域的华文教育。

2.密切人员往来。以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活动为契机,推进与东南亚等“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往来,加强民心交流,增进城市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争取国家支持泉州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往来、居留和营商等方面简化办理手续,营造便利人员往来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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