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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5-09-04 00:00:00  浏览:0次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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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追赶超越的良好基础,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稳产促销保工业,进一步发挥工业稳增长的支撑作用
    1.支持重点企业稳产达产。推进陕西未来能源榆林100万吨煤制油、陕煤化蒲城煤制烯烃、神华甲醇下游加工、中煤榆横煤制烯烃、靖边煤油气综合利用等项目达产达效,新增产能煤制油145万吨、煤制烯烃310万吨。建成杨凌热电、略阳电厂等项目,新增火电装机295万千瓦。加快铜川镁锌自备电厂建设进度,力促铜川铝厂尽快恢复生产。促进中兴通讯手机一期、比亚迪手机机壳项目产能释放。推进“千亿陕汽”、宝鸡吉利轿车等项目建设。加快新舟700飞机和无人机的研发生产进度。推进千阳地球卫士20万吨环保壁纸等新型建材项目建设。力促美国强生供应链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投产达效。进一步完善果业、乳业、烟酒制造、粮油加工及肉制品、焙烤和方便食品等六大产业链,做大做强食品工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下同)
    2.促进企业扩大销售。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加大地域特色产品促销力度,年内开展对接活动100场以上。4月份开始组织相关地市和企业,赴相关省市进行煤炭、兰炭、焦炭推介促销。出台冶金、电厂、民用等兰炭地方标准,全力拓展关中市场,进一步开拓京津冀市场,实现兰炭销售3000万吨。探索建立煤电联保机制。适时推行钼、钛、钒等大宗商品贴息收储。加大国V汽柴油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快推进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争取将试点范围扩展到西咸新区和咸阳市。提高陕汽天然气商用车销售补贴标准。实施“退黄换绿”工程,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对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以及对当年采购省内产品净增价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奖励。协调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选购使用地产重大装备及建材产品。采取措施鼓励本省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负责)
    3.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用电量试行每度8分钱左右奖励政策。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协调有关方面对我省进口铁矿石、煤炭、石油等大宗物资予以铁路运价优惠。组织相关部门就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清理铁路运杂费及专用线各种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安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4.培育壮大骨干企业。设立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遴选100家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力促销售收入3—5年翻番。对省级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确保规模和效益双提升。抓住国家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时机,支持延长集团申请国际原油进口加工资质。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创建100个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30个、市级60个。加快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汽车、航空航天等新的支柱产业,构建多点支撑、多元带动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等负责)
    5.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20—5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强化配套,支持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鼓励支持创办家庭手工业村镇,培育50—100个家庭手工业集群。在特色食品、纺织服装、传统手工艺、家具、机械加工等领域,培育一批核心引领企业。再确定一批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使全省数量达到200个。抓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年内实现省级平台与市级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平台联网运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等负责)
    6.抓好企业挖潜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千亿百项”技改工程,大力推进军民结合“双百”工程。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认定工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发挥266个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作用,力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5%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二、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7.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争取完成投资900亿元,较上年新增150亿元。二季度落实到位30亿元省级铁路配套资金,全面启动阳安铁路复线、西安火车站改扩建、蒙华运煤通道等项目建设。抓紧西合铁路复线、黄韩侯等铁路铺轨及站场施工。加快推进西安北至机场等城际及神木至靖边铁路等能源通道建设。高速公路按照年内实现5000公里通车目标倒排工期,全力推进西咸北环线、延安至延川等11个年内通车及坪坎至汉中等5个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并联推进前期手续,上半年再开工吴起至定边、宝鸡至坪坎、山阳至柞水、宝鸡过境等高速公路。二季度核准开工西安地铁1号线咸阳延伸段和5号线、6号线等重大工程,争取年内提前建成地铁3号线。按照年内开工建设目标,加快西安至铜川城际铁路立项等前期工作。上半年开工建设安康新机场。年内开工商洛飞行小镇等一批通用机场。尽快开通西安至广州货运航班,解决美光电子产品等重要商品物流运输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西安铁路局等负责)
    8.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年争取完成投资超过250亿元。全面推进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年内实现子午河三河口水库施工截流,启动受水区输配水干线工程建设,争取提前实现汉江黄金峡水库施工截流。加快实施西咸新区斗门水库以及延安黄河引水、咸阳亭口水库、渭南抽黄供水等重点水源工程,年内建成斗门水库试验段、延安南沟门水库、西安辋川李家河引水工程。围绕渭河治理和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系统规划关中水系,上半年建成渭河全线整治主体工程,全力推进汉江、丹江、延河、千河等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泾河东庄水库、古贤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9.做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争取完成投资550亿元。4月份开工建设榆横—潍坊特高压输电通道项目,年内开工750千伏陕北至关中第二通道项目。上半年建成电网主骨架750千伏西安南、330千伏榆林定边、咸阳池阳变扩建等输变电工程。加快油气管道建设,确保8月份建成姚河线压缩机组工程,10月份建成杨凌LNG调峰项目,11月份建成靖西三线压缩机组工程,9月份开工西康线重点控制工程。加快延长集团200座加油站和燃气集团加气站建设。油气勘探开发完成投资360亿元以上。全力推进19个整装勘查区地质找矿,年内实现新增储量潜在价值1万亿元。超前谋划一批电网改造、天然气储气调峰、天然气管网延伸项目,争取年内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10.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全年争取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450亿元。以提升10个中心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83个县城(市)及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的承载功能为主抓手,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升各类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城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力促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2.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1%。加快实施县城供水设施建设2015—2020年规划,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启动3—5个市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和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等项目。支持西安市新建8座城市公园,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结合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和县级体育场馆建设,力争每个县建设一个标准化体育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体育局等负责)
    11.力促新的产业项目早开工快建设。以工业项目为重点,加快245个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度投资达到1000亿元。3月份开工建设神华榆林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内投资达到200亿元。开工建设投资100亿美元的三星芯片二期工程,争取波音飞机交付中心落户陕西。尽快开工建设富平、延安、榆林热电和华能铜川电厂二期、富县电厂、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力争开工建设渭南热电、安康电厂和700万千瓦“西电东送”等一批电源项目,地理信息产业园、渭南电动汽车产业园等一批先进装备制造项目,美光芯片封装四期、中国移动陕西数据中心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支持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力促提前开工建设义乌陕西国际商贸城、西北中轻国际建材家居商贸城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宝钛航空钛材加工生产线、宝鸡安全汽车轮胎生产线等一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富平中哈人民苹果友谊园、永寿亿丰都市农业开发园等一批现代农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12.加大民生和生态工程投资力度。坚持“两个80%”投入民生。新建和改扩建城镇幼儿园150个、中小学校100个。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全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6.3万套。出台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内改造棚户区26.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8688万户。完成避灾扶贫移民搬迁11万户、40万人。安排节能环保支出97.7亿元,比上年增长7.9%。抓好西安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60个示范工程建设,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25亿元。加快实施“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三、深挖消费增长潜能,有效提升一、三产发展水平
    13.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加快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严格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降低省内旅游景点门票,支持发行自驾旅游护照和旅游套票,加大旅游宣传投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引进上海复星集团等高端涉外医疗企业来陕发展。加快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改革政策,尽快发放车改补贴。扩大文化消费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发展大众化餐饮消费,深入实施“特色美食商业街区建设改造工程”和“放心早餐示范工程”。加大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培育和入统力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支持再建设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旅游集市。以信息化改造为重点,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支持中小商贸市场集中结算,加强“个转企”培育和农家乐消费统计。加强电信、住房、汽车、旅游、医疗等重点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统计局等负责)
    14.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推动陆港、空港联动发展,提升“长安号”营运能力。依托西安美光等外商投资企业,扩大电子信息产品等出口份额。发挥我省国家级外贸升级示范基地作用,巩固果汁、重型卡车、石油钻采设备等优势产品地位。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各类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对中小企业出国参展进行补贴。支持优势出口产品参加国内外权威展会,开展国际品牌认证。谋划“走进中亚”系列展会,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俄罗斯国际食品展。鼓励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进口粮食、肉类等指定口岸建设。(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等负责)
    15.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强化城市政府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落实金融房贷优惠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力度。实行公租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并轨,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单位职工住房权属登记工作,大力促进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推进房地产企业优化组合,提高企业建设管理水平。做大做强建筑业,力争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继续保持在9%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等负责)
    16.推动服务业上档升级。制定出台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办法,对省级示范区倾斜配置用地指标,对入园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对新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给予奖励。对创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城市或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互联网在线销售收入超过一定门槛的,在现有专项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力争30个重大文化项目年内再开工建设1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等负责)
    17.全力抓好农业生产。分类落实好农业生产管理措施,做好动植物重大病虫防控,开展春灌抗旱和春耕备播工作。再建设10个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确保苹果面积、产量稳定在“双千万”、设施蔬菜达到300万亩。继续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切实抓好耕地保护,完成8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启动榆林百万亩吨粮田、渭北百万亩占补平衡项目及沿黄20万亩水田兼湿地工程建设。(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四、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8.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整合政府各类产业专项资金,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设立陕西丝路新起点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设立创投、现代农业发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陕南循环发展等基金。上半年积极争取发行用于交通、水利、环保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政府专项债券。完善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和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半年完成陕南循环发展融资担保平台搭建工作。依托高新区、开发区等开放平台,促进金融和地方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19.充分挖掘全社会投资潜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三证合一”试点。充实完善PPP项目库,6月底前再推出60个PPP示范项目。加快设立民营银行。抓好10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石油、公用事业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等负责)
    20.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健全省级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督促市县政府做好承接工作,把简政放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市场定价机制,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商品范围和品种。落实好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21.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机遇,争取第三批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新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落户陕西。围绕“大通关”加强与沿边城市合作。推进西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陕韩产业合作园区、中俄丝绸之路高科技产业园和中国—中亚经济合作园区建设。依托欧亚经济论坛举办首届上合组织成员国商品交易会,办好西洽会暨丝博会、农高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活动。争取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欧亚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落户陕西或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全国工商联再组织一次“民企入陕发展”活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西安海关、省工商联等负责)
    22.推动创新发展。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集中力量抓好10大科技前沿项目,实施6大科技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重点建设20个中试基地,全力推进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的应用。积极争取西安高新区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西安交大科技创新港和西安光机所光电产业园建设。做好与哈萨克斯坦合作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有序推进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等工作。(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五、健全抓落实的体制机制,推动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23.强化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对接,加快18项总投资1009亿元的重大项目审批步伐,再向国家申报19项总投资210亿元的重大项目。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制定重点项目限期办结制度。对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供应,对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土地征迁进度,对供而未用土地超过两年的坚决收回。建立重大项目与信贷资金对接机制,召开银企项目对接会。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策划发行渭南城投、泾河新城、黄河矿业等一批企业债券。争取5—8家企业年内上市,组织省内企业赴新加坡等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加强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整治,严肃查处各种干扰破坏行为。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严格禁止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监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等负责)
    24.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力度。完善重点项目巡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项目巡查,督促新开工项目排出施工进度表,确保9月底前71个省级重点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争取30个左右提前开工,力争全年新开工重点项目达到100个以上。督促54个省级重点考核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金,对中省已下达资金逐一落实建设主体和部门责任,凡2013年底前下达的投资项目今年3月底前未开工的,凡2014年底前下达的投资项目今年6月底前未开工的,取消项目计划,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收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考核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负责)
    25.提高经济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将各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分值从3分提高到5分,工业增加值考核分值从1分提高到4分,第三产业增加值考核分值从1分提高到2分,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分值从2分提高到3分,提高招商引资、服务业增加值等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指标的考核权重,进一步激发稳增长、促赶超的动力。(省委考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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