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 备 阶 段
1基本程序
1.支部作出选举决定
2.向上级党组织书面请示
3.起草工作报告
4.进行选举宣传教育
5.酝酿候选人
6.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7.向党员发出会议通知
8.准备选票票箱和会场
2有关要求
1.提前1个月召开党员大会。
2.选举时间、下届支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选举办法等(上级批复)。
3.回顾总结成绩、不足,对下届支委会提出建议,报告党费收缴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4.选举意义、要求,基本做法以及党员民主权利等。
5.支委会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不设支委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提出候选人条件,党员提名推荐,经反复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1人)。
6.工作报告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7.确定时间、地点,要求党员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8.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地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
2召 开 党 员 大 会 阶 段
工 作 报 告可作为首项议程,也可提前报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报告后都要听取党员的意见,接收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选 举
基本程序
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2.报告出席人数
3. 宣布候选人名单
4.推选工作人员
5. 分发选票
6.填写选票
7.进行投票
8.开票统计
9.宣布选举结果
10.宣布选举结束
基本要求
1.其中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支部有选举权的党员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提请会议讨论并答复有关询问。
3.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人员由党员提名或支委会建议均可。
4.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主持人宣布分发数字,说明填写注意事项。
5.因故请假应视为缺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选举投票。
6.工作人员、主持人、到会党员依次投票,不设流动票箱。
7.开箱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分发选票,选举有效即可唱票、计票。
8.报告每个被选举人得票数,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
9.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一届支委会存档,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3会 后 工 作
1支委分工
1.召开新一届全委会。
2.选举书记,并协商确定委员分工。选举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2报批
1.上报选举结果。
2.党员大会选举情况;候选人得票情况和当选名单;新一届支委会全体会议选举情况、书记当选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
说 明:
1、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票计算方法:按实到会人数计票,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超过半数的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按差额比例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选举。如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被选举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选票涂改、撕损而无法确定被选人,或选票上所选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时,选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