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要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
党支部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要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使用项目规范使用。
(二) 活动经费须 经集体讨论决定
党支部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开展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一般应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要定期向本支部党员公布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三)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执行相关的财务制度。报销费用时,原则上需提供规范的财务票据和凭证。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如开展支部活动购买工作简餐、矿泉水,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党员购买果篮、鲜花,悼念去世党员购买花圈、挽联等不能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可由经办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党支部书记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并签字,按程序审批后,将情况说明代作原始凭证。
(四)要严格遵循党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党支部使用党费新建(修缮)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要严格遵循党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予以变通。